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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00 后夫妻新婚 11 个月拒同房引热议,法院判决背后的深思?
东莞长安律师获悉
二零二五年八月十日,广西发生一则社会新闻引起广泛关注,一对河北二十岁出头的夫妇结婚才十一个月,女方一直没有与男方同床,男方于是告到法院要求退回彩礼和赠与的物品,法庭裁定女方须归还十八万元,让她实际上获利七万五千元,这起事件不仅揭示了婚姻关系中的不信任现象,更促使社会各界思考彩礼传统以及婚前彼此了解不够充分等议题。那最终的决定,特别是涉及7.5千元的那部分,让法律准则、道德观念和人际情感之间的纠结更加凸显,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
这一段经历发生在2021年5月,由熟人牵线搭桥,一对年轻男女确立婚约关系,男方按习俗送出元聘礼和21400元的首饰,还附赠了电脑、手机等电子产品,女方则回赠2600元,并准备了空调、冰箱等家电作为嫁妆,共同交往了三年时光,最终于2024年3月举行仪式,但并未完成婚姻登记手续,在共同生活了11个月之后,女方以各种借口回避亲密行为,男方在多次沟通无果的情况下,选择将此事提交给司法部门,要求获得元的赔偿。法院最终判决女方返还18万元,差额部分被视作合理消耗”。
这7.5万元的差额引发了广
涉及法律层面上的社会纷争,此案中的主要矛盾焦点在于彩礼退还事宜。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款,若双方未完成结婚登记程序,当事人若要求退还依照习俗支付的彩礼,司法裁判机构理应给予批准。这个案件里,当事人双方只举行了结婚仪式,没有办理合法的登记手续,依照法律规定,他们并不存在婚姻关系,男性一方要求退还聘礼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法庭裁定女方退还十八万元,正是按照这一法律准则做出的决定。
不过,为何未能全额退还二十五万五千元?这牵涉到法律裁决中的自主判断空间。审理此类诉讼时,司法机关不仅会评估有无配偶关系,还会全面评估同居期限多长、彩礼具体用途、地域传统、是否生育后代、双方有无过失等诸多方面。此案中,双方虽未结为合法夫妻,但已有十一个月的伴侣生活,期间必定形成共同的日常支出。女方把陪嫁财物带回家,也可以看作是对家庭生活的一种贡献。所以,法庭根据具体情况减去一部分钱,把它当作共同生活期间的正常花费”或女方应有的补偿”,这种做法在法律实践中很普遍。这7.5万元并不是女方应当得的报酬”,而是法庭在考虑双方情况后给出的一个中间判决
更深层的矛盾在于彩礼习俗的异
男方家耗尽家产,却只得到一段名不副实的姻缘。女方借助法规空子攫取利益,甚至被讥讽为钻法律空子牟利。这种状况暴露出某些人把婚姻当作赚钱工具的心态,特别对憨厚老实人造成情感和经济上的双重打击。要是男方执意行夫妻间之事,情况或许会从民事争议演变成刑事事件,代价可能远不止二十五万元。该案也显现出法律在处理彩礼事务上的不足之处。法律能够处理财物归还的争议,却无法修复情感上的背叛和创伤。女方不同意发生性关系,在伦理上受到严厉批评,但在法律层面,除非能证实她从一开始就怀有非法获取聘礼的动机,否则很难被判定为诈骗行为。这正体现了法律与道德之间的模糊区域,也是这类案件中最让人痛心的地方。
这一事件犹如一面明镜,映照出当前婚姻生活所面临的实际难题。聘礼原本代表的是一份诚意,但现在却被部分人当作谋取财富的手段。由于婚前双方未能充分认识彼此,又缺乏必要的法律常识,导致男方最终承受了财产与人品双重损失。社会各界应当深刻思考:怎样协调传统风俗与新型婚姻理念之间的关系?司法机关又该怎样进一步加强对婚姻关系里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也许,只有彼此开诚布公,公众客观审视聘礼,才能防止同类事件再次发生。这件事提醒着即将组建家庭的人们,家庭不仅是情感的融合,也是法律关系的确立,只有基于真诚与认知的结合,才能有效应对现实生活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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