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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布实施方案,多举措推进岗位开发并支持重点群体就业
东莞长安律师获悉
国务院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于3月27日公布了一份实施方案,该方案旨在加强重点领域、关键行业、城乡基层以及中小微企业的岗位潜力挖掘与扩大,同时扶持重点群体的就业与创业。
依据既定方案,我国计划在七个方面展开岗位开发工作的推进:一是深入挖掘先进制造等新兴生产力的就业潜力;二是将消费领域的热点转变为新的就业途径;三是通过扩大重大工程项目的建设来增加就业岗位;四是围绕保障民生服务的关键领域促进就业增长;五是扩大劳动者在城乡基层的服务机会;六是增强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的就业吸引力;七是保持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规模的稳定。
在六个方面强化对重点群体的就业创业扶持:增强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岗位的支持,激励企业扩大就业吸纳,加强自主创业政策的扶持力度,提升就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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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发布,关于印发的《在关键领域、关键行业、城乡基层以及中小微企业中挖掘和扩大岗位潜力,以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的实施计划》文件。
国就劳发〔2025〕2号
国家国务院就业促进与劳动保护工作小组的各个组成部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相关协调议事机构:
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指示,依据国务院第51次常务会议的决议,国务院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了《关于加大岗位挖掘和扩容力度,支持重点领域、行业、城乡基层及中小微企业,助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的实施方案》。该方案已通过国务院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的审议。现正式印发,请各位予以严格实施。
国务院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3月6日
《关于在关键领域、关键产业、城乡基层以及中小微企业中挖掘和拓展岗位,以助力重点群体实现就业和创业的实施方案》
就业关乎民众生计。针对外部环境变动及国内经济运行对就业带来的挑战,旨在推动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员、农民工、退役军人等关键群体实现就业,现提出以下方案:加大力度在关键领域、行业、城乡基层及中小微企业挖掘岗位潜力,扩大岗位规模,并支持这些群体的就业和创业。
一、总体要求
以国家领导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决策安排,秉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坚守市场化和社会化就业的道路,突出就业优先原则,明确主攻方向,聚焦关键群体,着力强化政策扶持、提升培训能力、提供服务支持,全力保持就业规模稳定、扩大就业增量、提升就业质量、防范就业风险,加大力度形成有利于就业的发展模式,积极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二、推进实施岗位开发计划的重点方向
深入挖掘先进制造等新兴生产力的就业潜力,推行新一轮针对十大重点行业的稳定增长方案,探究并建立制造业合理投入比例的机制,执行“两大重点”、“两大创新”的政策,确保制造业就业规模的稳定。同时,不断推进先进制造业促进就业的举措,实施制造业关键产业链的高质量发展计划,并培育智能装备、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低空经济等新的就业领域。增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企业的扶持,包括专精特新的中小企、小巨人企业、制造业领域的冠军企业、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等,加大培育力度,旨在创造更多高品质的工作岗位。同时,推行“人工智能+”战略,以提升新兴技术带来的就业促进作用。
(二)促进消费领域的新兴热点转变为就业的新途径。完善绿色消费的激励政策,推动新能源、资源循环利用、节能减排、水资源节约与污染控制等产业的发展,增加对绿色低碳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加速文化旅游与科技以及其他相关产业的融合,培育文化创意、电子竞技娱乐、冰雪经济、演出、赛事等多元化业态,同时,结合实施过境免签政策,支持国际旅游服务的开展,以扩大文化旅游领域的就业机会。构建便民生活服务区、商品流通枢纽、重要农产品批发基地,营造夜间消费氛围,推动数字化消费模式,促进商贸行业就业增长。借助相关引导性基金,推动服务外包行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进一步扩大就业规模。
(三)着力扩大重大工程项目在就业方面的增长。持续关注政府投资推进的重点项目,积极推动城市更新工程,增强对城市更新领域的投资力度,迅速显现其对就业的促进作用。增强以工代赈的执行力度,扩大中央预算内对以工代赈的投资规模,吸引更多低收入群体在本地或周边地区实现就业。充分发掘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林业草原生态和灾后重建等关键工程项目的劳动力潜力,广泛推行以工代赈措施,在更广泛的区域和更广阔的领域中实施,从而进一步增加就业机会。
(四)针对保障民生服务的关键领域,着力促进就业。着力发展养老服务业,迅速推进养老服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制度的建立,扩大银发经济领域的就业岗位。针对民众预防疾病和就医的需求,推进医疗卫生基础的强化工程,加强护士团队的构建,吸引各类卫生健康专业人才。增加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多样化的托育服务模式,以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提升家政行业整体水平与规模,加速完善职业规范,强化品牌建设,推行巾帼家政数字化服务,扩大家政服务人员数量。强化养老服务与托育领域的人力资源支持,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质量迈进。拓展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推进精神疾病患者的社区康复工作,增强康复与心理治疗等领域的专业人才队伍。结合房地产开发竣工进度,及时扩大物业服务人员配备。
(五)拓展城乡基层劳动者服务领域。积极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加强县域富民产业培育与发展,以促进农民更深入地参与产业活动,共享产业增值收益,并创造更多在家门口的工作岗位。同时,增加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岗位数量,持续开展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计划,并适度扩大“三支一扶”计划及“西部计划”的招募范围。引导法学专业的毕业生以及东莞长安地区的律师实习人员前往西部基层,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同时,鼓励各地合理运用工会经费,配备必要的社会工作者。此外,也支持社会组织吸纳更多的就业机会。
(六)增强民营及中小微企业对就业的吸引力。构建并优化全国中小企业服务网络,不断推进“携手共益”的中小企业服务活动,推动企业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其在就业领域的主导作用。成功举办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助力企业拓展多元化的国际市场。完善创业带动就业的保障体系,进一步改善创业环境,激励关键群体创办各种经营实体。
(七)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招聘规模保持稳定。积极调动各地教育、卫生等领域的事业单位编制资源,加速招聘工作的开展,并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促进高校设立助学、助管等岗位,或设立就业见习岗位,同时支持国家高新区内的各类创新主体以及执行国家科技计划的单位,增强科研助理岗位的开设力度。倡导国有企业率先吸纳就业,维护招聘规模的稳定。进行公益岗位的评估工作,旨在更有效地满足新兴需求,加强管理的灵活性,充分展现其在保障就业和安置弱势群体方面的关键作用。
三、加大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支持
增强对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岗位的扶持,完善针对企业收费的长期监管体系,严厉规范执法活动,合理减少融资、物流等方面的直接成本以及市场进入、招投标等方面的间接成本。持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的措施。激励金融机构开发稳定就业和扩大就业的专项贷款产品,适当提升贷款额度,强化对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劳动密集型等有利于稳定就业的企业提供金融支持。
(二)积极推动企业扩大就业规模。对于新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要迅速执行相关就业扶持政策。探讨将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纳入一次性岗位补贴政策之中。延长国有企业一次性增员增薪政策的执行时间至2026年年末。综合运用各种产业投资基金来推动就业,并鼓励企业增加对人力资源的投资,提升劳动者的薪酬,尤其是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
(三)加强自主创业政策的扶持力度。推广个人创业“一站式”高效服务,鼓励劳动者根据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社会服务等领域的需求,参与多个赛道和领域的创新创业。参考开发区支持政策,探索并实施支持创新创业园区的政策措施,促进创新成果的落地,尽早转化为经济增长和就业潜力。充分利用各类创业孵化平台,促使政府投资建设的孵化机构预留一定比例的空间,降低重点扶持群体免费入驻的门槛。同时,倡导具备条件的地区提升创业担保贷款的上限,并促进政府主导的融资担保体系加大力度,以支持就业和创业活动。
(四)着力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大在关键领域和行业的用工服务保障力度,挖掘潜力,扩大服务范围,构建岗位信息集中发布机制,与相关产业发展和重大投资项目保持紧密对接,确保岗位创造与具体项目及企业紧密结合。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零工市场、市场化服务机构等平台需充分发挥其作用,集中力量举办一系列招聘服务活动。同时,强化对岗位需求与关键就业群体的数据对比分析,构建起供需对接的有效平台。此外,针对文化旅游、休闲消费、冰雪经济等季节性用工特点,组织具有区域特色、专业性和针对性的招聘活动。
积极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鼓励行业主管机构集中精力挖掘岗位潜力,拓展岗位容量,针对不同行业和领域制定具体的培训方案。同时,增加培训资金、完善设施建设,并推动企业积极参与。研究并支持企业建立技能实训基地,广泛推广“岗位需求导向、技能培训、技能评估、就业服务”相结合的培训模式,提升培训质量,致力于培养更多符合发展需求的专业人才。推动相关行业企业执行“新八级工”评定标准,打造强调技能价值导向的薪酬体系,增强该领域技能型劳动者的满足感。
(六)务必严格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企业需遵循法律和规定进行用工,努力营造和谐的劳资关系。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适度调整,确保低收入劳动者能够获得合理的劳动报酬。不断推进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整顿和规范,依法打击就业歧视、非法职业介绍所、招聘欺诈等不法行为,规范劳务派遣用工模式,整治“假外包、真派遣”等乱象。引导企业及员工通过谈判确保工作职位稳定,并对裁员流程进行标准化管理。促进劳动就业领域的矛盾与风险得到多样化解决,构建跨部门协作机制,有效预防和应对大规模失业及群体性事件的风险。
四、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和工作保障
各地区及相关部门需给予高度重视,将实施岗位潜力挖掘与扩容、支持重点领域、行业、城乡基层以及中小微企业就业创业的群体作为当前稳定就业工作的关键举措。各相关部门需依照既定方案,对岗位开发计划的实施步骤、预期成果及时间表进行详尽规划;各地方需根据自身情况,科学挑选并明确地区内挖掘潜力、扩大规模的优先领域,同时细化具体目标及扶持措施,确保方案具备可操作性及可评估性。请各部门、各地区在3月25日之前,将具体行动方案及计划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强化协同合作,进一步凸显就业优先的战略地位。在方案执行期间,务必加强政策间的协调配合,确保就业效应与宏观政策的一致性得到全面评估。在重大工程、政策发布之前,先行进行就业效应的评估,以此增强经济发展的就业推动力。同时,要注重岗位间的协同效应,设立跨部门岗位潜力挖掘和扩大规模的协商机制,同步推进岗位开发、技能提升和服务匹配工作,从而有效提高人岗匹配的效率。
各地需加强资金支持力度,确保就业资金充足,合理调配各类相关资金,以保证各项就业政策的顺利实施。同时,应健全资金监管体系,推进政策网上申请、审核、发放及直接补贴个人,对违反规定、骗取套取资金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惩处。
(四)强化工作协调。以国务院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为基础,构建定期的岗位潜力挖掘与扩充调度体系。各部门与各地区需在每季度结束后的下月10日前,将岗位开发与方案执行情况报送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需按季度进行工作协调,并适时向领导小组提交报告。对于进展缓慢、成效不佳的,要立即进行督促与提醒。
(五)构建积极向上的环境。需强化政策信息的普及与解读,大力推广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方针,全面阐述党和政府对就业问题的高度关注及采取的相应政策措施,提升公众的认知率和参与热情。深入挖掘并树立一批在吸纳就业方面表现突出的行业和企业、在拓展就业潜力方面有显著成效的部门和地区的典型经验,增强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发挥其示范和引导作用。需强化就业理念教育,积极倡导“在基层工作,也能绽放光芒”,广泛传播劳动者在就业创业中的典范故事,借助全新的择业视角,拓展就业的新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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