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黑龙江四地法院同步宣判5起恶势力犯罪案件
6日下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松北区、呼兰区和巴彦县人民法院对5起26人恶势力犯罪案件同步公开宣判,各被告人分获二年至八年不等有期徒刑。部分全国、省、市、县(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群众旁听了宣判。
据悉,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全省法院聚焦黑恶势力犯罪突出、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贯彻依法严惩方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证据裁判规则,依法高质高效审理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形成了对黑恶势力严惩高压态势。今天公开宣判的5起恶势力犯罪案件,分别是道里区法院审理的吕建军等6人寻衅滋事案,呼兰区法院审理的李华明等3人寻衅滋事案,松北区法院审理的2起寻衅滋事案即高连旭等8人寻衅滋事案和荣华林等5人寻衅滋事案,巴彦法院审理的夏立颖等4人寻衅滋事案。这5起恶势力犯罪案件的26名被告人均为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村霸”和在商贸集市、旅游景区、交通运输行业欺行霸市的“市霸”“行霸”。今天的公开宣判,展现了全省法院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打击犯罪分子嚣张气焰和净化社会风气,切实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态度和决心。
记者从道里区法院了解到,该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吕建军等6人寻衅滋事犯罪案件,查明,吕建军经营的市场管理公司受道里区群力街道办事处委托,负责管理该区燕山路市场摊位。2016年11月,群力街道办事处取消了与吕建军经营公司的委托关系。为开办市场并争夺市场摊位,从2017年4月起,吕建军纠集周志国、顾旭、钱志刚、于登滨、郗金海等5人,形成恶势力,多次持棍棒、管制刀具等凶器在道里区民生尚都农贸市场等地,实施追逐、拦截、辱骂、恐吓和随意殴打他人等行为,致多人受伤,扰乱社会治安秩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法院认为,被告人吕建军纠集周志国、顾旭等5名被告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6名被告人三年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段春山 张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