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经典案例
多次采取以假换真的偷换方法,秘密窃取他人财物
俩阜阳籍男子亓某、高某,在宣城游玩时发现“中华”牌香烟很好卖,便用以假烟换真烟的“偷换”方式实施盗窃。二人来到宣城后四处寻找作案目标,先后在旌德、宁国、宣州区以买中华香烟,讨价还价、索要包装袋等为借口,伺机转移店主留意力,然后快速将事先藏在身后的假烟拿出来,速度之快,令人咋舌。先后有多家便利店遭窃,本认为天衣无缝,不曾想却被店主家的一部摄像头逮个正着,成为被告人犯罪的铁证。近日,两名男子分别被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和六个月。短短十天左右的时间,宣城市境内就有多家便利店遭到二人的“黑手”。
法院审理后以为,被告人亓某、高某以非法据有为目的,多次采取以假换真的偷换方法,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1920元,数额较大,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
2012年3月份,被告人亓某从上海火车站以每条35元的价格购得数十条假“中华”牌香烟,然后邀约高某从上海来到宣城,以假换真盗窃“中华”牌香烟,其中,亓某负责实施盗窃,高某负责开车以便事情败露后好快速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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