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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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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骑车摔伤 这“锅”狗不背 该怪酒杯

时间:2018-01-11  【转载】

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的无奈人知,遇上胡搅蛮缠的酒鬼的痛想必大家也都懂。巴东一男子醉酒驾驶不慎将自己摔伤,居然怪罪到了狗的头上,狗狗表示很委屈,为啥自己躺着也能中枪?


近日,该男子王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巴东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16年7月21日下午6时许,王某酒后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出行,当车辆行驶至同组村民谭某家门口时,其车辆撞向谭某家院坝边的水泥桩,致使车辆倒地,王某手臂受伤。


王某认为是谭某饲养的狗惊吓到了自己,所以自己车辆才会失去控制,这样才撞到桩上,因而受伤。王某大发脾气,谭某很是委屈,自己的狗没招谁惹谁,为何要背如此“黑锅”?明明是王某自己喝了酒不小心,还冤枉到了自己头上。王某则不依不挠要谭某赔偿自己的损失。两人相持不下,最终发生争执。


谭某无奈之下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民警赶到现场,对王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为187mg/100ml。随后,办案民警将王某带至巴东县公安局茶店子派出所抽取血样,经司法鉴定中心检测,王某血液内乙醇含量为205 mg/100ml,属醉酒驾驶。


法院认为,王某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王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坦白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酒后驾驶车辆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05mg/100ml,超过200mg/100ml,依法对其从重处罚。


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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