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以案说法>>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日前联合印发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明确,5月1日起对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和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

    按照办法,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办法强调,除规定的免征情况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减免水土保持补偿费,不得改变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对象、范围和标准。缴纳义务人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不免除其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办法提出,该费用将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全部上缴国库,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并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主要用于被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和地貌植被恢复治理工程建设。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