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万”家代理机构受约束,净化行业环境
【表述】商标代理机构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或者其他商标事宜;对在代理过程中知悉的被代理人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现状】截至2013年11月底,共有10404家商标代理机构、8213家律师事务所在商标局备案。但是商标代理门槛较低,从业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而且商标代理市场恶性竞争突出,行业失信也比较严重。
2013年,就曾有企业向记者反映,有商标代理机构打来电话,冒充是国家商标局指定的代理机构,谎称公司的商标被恶意抢注,要求企业尽快自己注册。企业不明就里,只能花钱把所有相关的商标都买入囊中,以求安心。最后才知道商标局不会指定代理机构,工商部门也对该机构进行了查处。
【点评】林海涵说,商标代理机构如果明知还恶意抢注,出现打擦边球的现象,未来将严惩不贷。如果违反规定,还会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会停止其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