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300万元”惩罚震慑,恶意抢注进黑名单
【表述】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现状】治治香瓜子、脉劫饮料、营养抉线、海乙丝洗发水、哇哈哈饮料……商标“傍名牌”的例子不胜枚举,然而维权可能遭遇成本过高、进行维权有时得不偿失的尴尬,企业要花费很大的人力、物力和精力去取证、举证。有时恶意侵权导致企业声誉受损后,由于成本过高,一些企业无奈放弃了该商标的使用权。
【点评】恶意侵权商标的赔偿额度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就是为了保障商标所有人的权利。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春彦认为,加入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恶意抢注,引入惩罚性赔偿,减轻权利人举证责任,这一系列都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商标所有者,诚实信用成为兜底条款将来可能会被广泛使用。“未来还应设立黑名单制度,多次恶意抢注者,将列入黑名单,并和其他部门一起进行联动惩戒,加大法律的震慑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