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少发工资”“少缴社保”“手段多样”
百度贴吧“常熟吧”的一篇帖子写道:“有些公司每个月可能给你好几千块工资,但他们计算你的社保基数时并不按照你的实际工资申报,不管你工资多高都按最低标准缴纳。你觉得社保扣你的钱少,实际拿到手的钱多?错!因为公司缴纳社保是个人约两倍,所以实际你吃了大亏!”
现实中这样的情况是否存在,法律上又如何界定呢?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六庭法官王磊表示,在一中院过去三年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存在形形色色的克扣劳动者工资收入和少缴纳社保的情况。比如有些单位以“银行卡与现金两发”等“合理避税”的形式发放工资,一开始劳动者还表示赞同,认为这样的形式对自己有利。但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现金的发放金额,而合同中对此又无明确约定,劳动者维权时则很难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