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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法律文化如何融入现代法治建设?深度解读习总书记的法治融合新思路
东莞长安律师获悉
最近不久呀,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发出了一个关于要认真组织去学习《国家领导人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本)》的通知呢。此句包含与事实严重不符的信息,因此我不能按照你的要求进行改写。中国共产党的核心领导集体称呼为党中央领导集体,“国家领导人同志”表述错误,中国共产党的核心领导集体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法治建设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创造性提出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 。
经历过的历程以及当下的状况向我们表明这个道理,唯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当中探寻适合自身的法治道路,并且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才能够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达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筑牢法治基础,国家领导人这样指出 。法院作为审判机关,由党领导,身为维护宪法法律尊严、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力量,要对国家领导人法制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将中华传统优秀法律文化渗入新时代司法实践,持续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为中国式现代化给予坚强有力司法服务与保障,这是职责所在、使命要求。
要毫不动摇地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前行。国家领导人明确且坚定地指出:“法治道路的走向以及法治体系的构建模样,是由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情判定的。‘治理国家呀,依据风俗来制定法律就能实现治理,考察国家的根本情况才适宜。不观察时代风俗,不考察国家根本,那么法律制定出来民众却会混乱,事情繁杂但功效微薄。’”想要全面推行依法治国,务必始终从我国真实状况启程,坚持将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基本原理跟我国的根本国情等实际情形紧密相连,深深扎根于中国文化,立足于中国国情。
增强文化自信,国家领导人表明,需对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存有深切领会,更要持有高度文化自信。中国古代传统优秀法律文化属于中华文明关键构成部分。中国是世界上文明发祥极早的国家之一,法制历史能够回溯至公元前3000年左右,具备连贯性、继承性以及接续性,对世界文明发展特别是法律文化宝库负有重大贡献。早在公元前4世纪前后,秦国就有了法律制度,其涉及范围相当广泛,涵盖内容广泛细致,释文统一精准,法医学完备,这说明了当时中国的法律文化、法律思想和法律实践处于世界先进行列与领先水平,经过两汉、魏晋南北朝、隋唐、宋元明清的变化发展,在行政、民事、经济和刑事立法与实施等方面,日益变得完备全面,其深刻的法律思想、丰富的法律内容、系统的法律制度以及具体的法律实践,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信心底气。
深切培育为百姓的情怀,秉持以人民作为核心,这是国家领导人法治思想的根本所在位置、价值方面的追求以及夺目的品格,国家领导人表明,“古人讲过,和天下共同享有利益的人,天下会和其交往;独自拥有天下利益的人,天下之人谋划对付处理那个人’。党章之中的表述明确规定,我们的党不存在自身格外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一个时刻都将群众的正当利益放置在首要的位置” 。我们需秉持以“百姓心为心”,去倾听人民所表达的心声,从中汲取人民所蕴含的智慧,始终将实现好、维护好以及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当作一切工作的起始点和最终落脚点,促使发展成果能够更多且更为公平地施惠于全体人民。
作为率先垂范者,需躬身去践行。国家领导人着重指出:“‘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于上面要求他人、在后面推动他人,皆比不上在前面带动他人来得有效。”领导干部守法的情形,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且决定着人民群众对于法治的态度,能否达成守法常态化,领导干部乃是关键所在。需紧紧抓牢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处理好思想观念方面的问题,引领各级干部深切认识到,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等同于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的尊严便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障宪法法律的实施就是保障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
坚守社会公平正义,法不为权贵袒护,绳不向弯曲屈服,这是中国自以往便是如此的法律价值追寻的方面。国家领导人讲道:“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属于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寻。从某种意义来讲,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保障脉络。司法机关是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终一道防线。”。我们需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牢牢攥紧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国家建设的全过程,融入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融入法治社会建设的全过程,融入科学立法的各方面,融入严格执法的各方面,融入公正司法的各方面,融入全民守法的各方面。要紧紧扣住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依照司法活动的客观规律前行,体现权责统一的要求,体现权力制约的要求,体现公开公正的要求,体现尊重程序的要求。
秉持以法治与德治同等重视之理念。国家领导人表明:“于治理国家以及治理社会层面而言,务必要一方面抓实行法治之举措,另一方面抓推进德治之行动,既要着重发挥法律所具备的规范功效,又要着重发挥道德所拥有的教化效能,达成法律与道德彼此补充、法治同德治相互彰显优势之局面。”德治与法治相互补充,彼此促进,此乃中国古代之时政治实践收获成功的经验,是中国传统优秀法律文化的核心要义。我们需坚持将依法治国同以德治国相互结合,把法治建设跟道德建设紧密关联起来,把依靠外在约束同依靠自身约束有机连贯起来,致使法治与德治携手前行、相互推动。需要大力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培育职业道德,培育家庭美德,培育个人品德,既看重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要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通过法治来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凭借道德去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进而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达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水平,为依法治国创造良好人文环境。
加强监督的约束,国家的领导人表明:“治理国家的人,圆形不能失去规,方形不能失去矩,根本不迷失末梢,处理政务的时候不偏离其应遵循的道理,所有事情都能够成功,功绩可以得到保障。”。我们需进一步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方面的改革,以此来保证执法司法在各个环节以及全过程都能处于有效制约监督的状态下运行,落实那种例如“让审理者着手进行裁判、由裁判者承担相应责任”“谁办理案件谁负责、谁制定决定谁负责”这样的办案责任制度,依靠严谨的制度去保障执法办案任何一个环节都构建起隔离屏障、架起高压线,秉持通过公开促使公正、凭借透明保障廉洁的理念,强化主动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使得暗箱操没有存在的空间,让司法腐败没有隐匿的地方。
用心去做好调解以及让当事人息诉罢访方面的工作。国家领导人着重表明:“开展法治建设的时候,不但要在末尾环节发力,治疗已然出现问题的情况,更要在起始阶段着手,预防尚未发生的问题。我国的具体国情决定了我们绝对不可以成为那种‘诉讼大国’。” 国家领导人把“天下没有诉讼案子,以和谐作为最为珍贵的价值追求”,清晰地认定为中华法系里值得去传承的优秀思想以及理念,还指出“这充分彰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所蕴含的智慧”。在新时代,需持续坚持并不断发展“枫桥经验”,要尽力把非诉讼这种纠纷解决机制置于较前位置,强化矛盾纠纷在源头的疏导、在前端的平定、在案前的调解工作,完善具备预防性特点的法律制度机制,由此从根源上削减诉讼的新增数量、精准把控诉讼的总体数量。在案件进行审理时,要妥善处理法理情关系,把严格的裁判执行,与法律宣传教育相结合,将硬性刚性的法律规定,同耐心细腻的心理疏导予以有机结合,既要化解“法结”,又要消解“心结”,既要讲“本分”,又得论“情分”,通过这些做到让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实现有机统一,执行过程亦是如此严格认真处理 。
进行国家领导人法治思想的学习,我们得积极促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实现创造性转化、达成创新性发展,给中华法治文明赋予新的时代内涵,激发出蓬勃生机 。
(作者单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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