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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制度四十年:发展、不足与展望研讨会在京举行

时间:2024-10-16 03:01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长安律师获悉

中国刑事辩护制度建立的40年,是中国法治快速发展的40年。也可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40年历久弥新、不断完善。

40年来,有过希望,有过迷茫,也有过辉煌。律师作为刑事辩护体系建设的参与者、见证者、维护者,有自己的观点和看法。面对刑事辩护制度40年发展的风风雨雨,律师们有话要说。

4月14日,由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主办的“刑事辩护制度四十年的发展、缺陷与展望”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中国政法大学学士。来自政府、学术界、法律界、媒体等多个部门和行业的领导齐聚一堂,以刑事辩护制度为主题,回顾历史、分析现状、展望未来。研讨会上,老、中、青年律师与政法部门领导、法律界学者进行了充分讨论。律师们想谈谈自己多年来在司法实践中的所见、所闻、所想、所期待。

研讨会现场

发展与进步

时间点拨回1979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这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刑事诉讼法等7部法律。这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第一步。是践行社会主义法制的标志,从此开启了我国现代法治建设的进程。

作为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建设者和历史见证者,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李桂芳律师回顾了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成长历程:从刑事诉讼法草案的颁布开始1979年,经过1996年和2012年两次大修,直至2018年完成第三次大修;他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讲述了中国法治从无到有、从一片空白到如今全面覆盖的法治发展历程。

李桂芳律师

本次研讨会的协办方北京冠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卫东律师用“致敬”、“感受”两个词表达了他对刑事辩护制度发展的感受。我们向体制内立法、司法部门的辛勤工作,以及体制外律师的不懈努力表示敬意。律师提前介入、程序辩护与实体辩护平衡、律师权益保障、律师收费制度开放等法律环境的进步也令他感动。

刘卫东律师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徐兰亭律师对刑事辩护制度发展中的问题有着较为辩证的看法。他认为,问题都是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比如现在经常提到的“答辩难”、“面试难”等。没有刑事辩护制度的发展和进步,就无从谈及问题的发生。正是因为这些问题的存在,才会推动下一步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徐兰婷律师

现状及不足

如果说在阳光明媚的日子里谈论发展和进步,那么谈论现状和不足很可能就像暴风雨一样。

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主任钱烈阳律师认为,在刑事审判中,证人出庭质证、家庭共同财产审查、司法鉴定等都会影响司法公正的基础。

钱烈阳律师

河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卢永革律师对比了刑事诉讼法与公安部刑事办案规则之间的矛盾,认为法律层面应注重顶层设计,否则当局不断扩大权力,导致严重后果。同时,法律程序的标准也必须与时俱进。

卢永革律师

河北省律师协会会长张金龙律师认为,个别司法机关滥用强制措施、扩大限制范围、缺乏约谈制度等是造成“约谈难”的主要原因。要从制度上规范约谈程序、充分发挥律师协会的维权作用、强化监督职能等方面入手,逐步解决“约谈难”问题。

张金龙律师

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副会长郝春丽律师表达了她对执业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的担忧,并对律师受到侵害和歧视表示担忧。她还对庭前辩护、程序辩护、有效辩护等困难表示担忧。对一些司法人员执法理念的困扰和质疑。

郝春丽律师

北京市西城区律师协会会长王兆峰律师从现象层面和制度层面两个维度提出建议:提升刑事辩护制度的宪法地位,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程序制裁,真正实现有效的刑事辩护制度。防御,逐步营造良好的系统运行环境。

王兆峰律师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永辉在谈到目前的现状和不足时认为,刑事辩护制度还需要完善,应该在制度上保护律师的权利不受侵害。与此同时,律师辩护的有效性也应受到司法机关的重视。

朱永辉律师

改进与展望

在感叹历史、抱怨现状之后,我们的目光仍需放向远方,仍需思考刑事辩护制度的完善和前景。

王少鹏律师,湖北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从事刑事辩护行业32年。他认为,约谈制度、听证制度、证人出庭制度、二审听证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定辩护制度等都有完善的制度。空间。这些话题虽然老生常谈,但内容却有自己独特的见解。

王少鹏律师

浙江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徐宗新律师做了非常富有想象力的发言。他在《十七梦》中表达了对刑事辩护制度的思考。其中,“律师加入政法委”、“检察官、法官必须有律师经历”、“不回应辩护意见就不能生成刑事判决书”等主张引人瞩目。虽然是梦想,但也有可能实现。

徐宗新律师

作为专门从事刑事辩护的北京尚全律师事务所主任毛立新律师,他借鉴了英国、日本、台湾等地的法律制度,并结合自己的执业经历,对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角色提出了质疑。侦查阶段、权利行使、探视权、财产救济等。获得了见解。

毛立新律师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刑事委员会主任赵云恒律师在发言中没有进行常规的三点论点,而是聚焦律师权益保护的痛点。究其根源,这是律师权益保护中“不守法、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具体表现。

赵允恒律师

北京冠恒(长春)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文胜律师是一名拥有47年法律工作经验的执业律师,担任过法官、检察官、律师、教授、警察等职务。他见证了我国法治建设的进步。见证了刑事辩护制度40年的历程。他以“完善刑事辩护制度应克服的十大误区”表达了对刑事辩护制度未来的展望。

王文胜律师

北京中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杨阔生律师为刑事辩护制度完善设定了三个层次的小目标——“落实”、“明确”和“更新”。

杨国胜律师

北京德和恒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毛洪涛律师重点讨论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的辩护问题,以及二审辩护特别是法院制度的完善。

毛洪涛律师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梁亚丽因故未能出席,临时由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楼秋琴律师代替。虽然是临时替补,但她的讲话非常严谨、规范、专业。整个演讲更像是一篇关于排除非法证据的学术论文。虽然只有8分钟,但同样精辟精彩。

楼秋琴律师

结论

刑事辩护制度的发展不会一蹴而就,也不会停滞不前。因为有不足,才有成长的空间。当今时代的中国,依法治国理念早已深入人心,法治建设稳步推进,刑事辩护体系日趋完善。正如《民主与法制》杂志社主编刘桂明在会议最后所说,刑事辩护的40年,是从部分辩护到全面辩护的40年,从实质辩护到程序辩护的40年,以及从辩护权40年到有效辩护40年。 40年过去了,我们的责任依然十分重大。让我们一起勇敢地走向未来。

主编刘桂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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