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2023 消费维权年主题:提振消费信心,这些典型案例助你避坑
东莞长安律师获悉
2023年3月15日是第41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该节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于1983年设立,旨在促进保护消费者的活动。今年年初,中国消费者协会宣布2023消费者维权年的主题是“提振消费者信心”。
为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促进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
常晓发精选以下典型案例
帮助消费者降低被绊倒的概率
保管好你的“钱袋”
案例一:店铺倒闭,会员卡余额被清空?
【案例概要】
为了丰富自己的业余生活,小A到XX健身房充值1888元成为会员,享受一年免费服务。由于经营不善,XX健身房在三个月后发出关闭通知,停止营业。随后,小A将健身房经营者告上法庭。
【案例释法】
小A在XX健身房办理会员卡,双方形成服务合同法律关系。小A履行付款义务后,XX健身房应按照约定向小A提供相应服务。目前,健身房已经停止营业,这使得小A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预付款和接受消费的目的。因此,小A要求XX健身房退还会员费的请求合法、有理有据,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约定使用期限为24个月,原告实际使用期限为3个月。人民法院最终判决健身房经营者按照未使用期限的比例向小A退还会员费。
【常小发有话要说】
预付卡消费普遍存在于服务业,特别是食品、健身、美容美发等行业。实践中,一些经营者以停业整顿、店铺转让等名义停止经营、关门出走,给消费者权益造成极大损害。行业经营者应当秉持诚信精神,依法有序开展经营活动。
案例二:名誉权意识觉醒,不敢给消费者差评?
【案例概要】
小A在某平台网站搜索XX规划店,在该店体验不佳,于是在该平台网站发表评论:该店位置偏僻,停车困难。业务能力相当不错,但风格对他来说并不是特别有吸引力,他评分为3.5分。 XX策划店认为,小A并非实际消费者,可能是同行恶意贬损的评论,且某平台网站审核后未删除该评论,故该店将某平台网站告上法院。
【案例释法】
作为消费者,小A有权依法对商品或服务进行监督和批评。小A对店附近的交通和售前介绍服务做出了评价,没有任何诽谤或恶意诽谤的情况。平台网站经审核认为,该评论不构成对大赛的负面评价。 XX策划店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该评论是同行的恶意行为,因此平台网站未删除该评论不构成侵犯名誉权。
【常小发有话要说】
电子商务行业快速发展,消费者也增加了新的在线便捷方式来表达对经营者的意见和评价。根据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描述的一致性、服务态度等多重因素进行评价,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当评价不带恶意且符合普通人认知时,商家有义务适当容忍和接受。不过,小发也想提醒消费者,评价是一种权利,权利的行使要合理、有分寸。
案例3:如果你在网上购物时买到了本周的狗狗,你是否认为自己很不幸?
【案例概要】
小A加了宠物卖家XX为好友,并购买了一只宠物狗。过程中,他多次检查了狗狗的身体状况。卖家XX称自己身体状况良好。狗狗被空运回家几天后,小A发现它情绪低落,还伴有呕吐、腹泻等症状。治疗失败后他去世了。随后,小A将XX卖家告上法庭。
【案例释法】
XX宠物卖家作为经营者,有义务为消费者小A提供质量保证、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 XX宠物卖家未提供宠物狗检疫证明和健康免疫证明,并在出售前隐瞒狗的真实健康状况,给小A造成财产损失,符合商品欺诈的要求。最终,人民法院支持了小A退还一、三赔偿金及其他必要费用的请求。
【常小发有话要说】
宠物市场复杂,各个经营者资质良莠不齐。消费者在购买宠物时,应详细了解经营者的资质等重要信息,保存销售、通讯记录,及时要求商家提供检疫证明、免疫证明等。一旦遇到麻烦,您可以依靠留存的证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四:视力矫正没有效果,虚假宣传如何根治?
【案例概要】
小A患有500度近视。有一天,他看到XX公司的广告,说戴隐形眼镜可以矫正近视,就花14000元购买了隐形眼镜。但佩戴一段时间后,读数反而不降反升。后来,他得知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早已对该公司虚假宣传行为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于是小A将XX公司诉至法院。
【案例释法】
小A(原告)与XX公司建立了销售合同关系。基于该公司的广告“晚上佩戴一周,600度以内近视即可消失”,小A投入巨资购买了该公司的产品。但根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该产品的功效是暂时的、作用有限、结果是可逆的。宣传内容与实际功效不符,导致小A被误导购买产品。该公司的促销行为已构成欺诈行为。最终,人民法院依法判决XX公司退还眼镜款,并承担三倍赔偿责任。
【常小发有话要说】
近视矫正领域乱象频发,严重误导青少年和家长,威胁儿童青少年的视力健康。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质量、性能、保质期等信息时,应当真实、全面,不得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消费者在购买与自身健康密切相关的产品时,不要简单相信广告,应详细了解后理性购物,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案例五:寄快递时遇到假秤,如何纠正虚增运费?
【案例概要】
小A通过XX快递公司托运行李,该公司的拣货员称重为70公斤。运单显示,小A的行李在卸货转运时称重为60公斤,后来由小A签收。小A认为XX快递公司谎报了重量,多收了运费,属于诈骗行为,因此他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例释法】
小A与XX快递公司办理快递业务,并签订运输合同。该公司托运物品的称重超出正常误差范围,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由于快递公司已将行李运送至目的地,且运输已完成,不支持小A全额退款运费的要求,但应退还多收的10公斤运费;对基于欺诈行为的三倍赔偿请求予以支持。
【常小发有话要说】
经营者应诚信??经营,避免使用假秤或贪图蝇头小利。否则,最终不仅要退回货款,还要支付因欺诈而产生的惩罚性赔偿。同时,消费者也应提高警惕,谨防无良商家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六:在游乐场玩耍时被撞,提醒后也不能免除责任!
【案例概要】
小A正在儿童充气城堡里和他六岁的儿子小A一起玩耍。小A在其他孩子跳来跳去时受伤了。随后,小A(原告)将儿童充气城堡的经营者XX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经营者XX辩称其已履行了安全提示义务和注意义务,并提交照片证明其在充气城堡内张贴了“游玩须知”和“禁止跳跃”提示。
【案例释法】
虽然经营者XX在充气城堡内张贴了“游玩须知”和“禁止跳跃”的提醒,但这并不足以证明其已履行了充分的安全义务。经营者XX未能实时监控场内儿童数量和密度,未能及时制止较大的跳跃或其他危险行为,未能提醒较小儿童家长陪伴或加强监管。另外,小A没有考虑到孩子年龄小,监管放松,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最终,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经营者XX承担80%的赔偿责任,其余20%由原告承担。
【常小发有话要说】
目前,儿童充气城堡、蹦床等游乐设施非常受欢迎,这不可避免地带来了安全隐患。一些经营者缺乏安全意识,或者明知风险,但不愿意投入资金或人力消除隐患,以降低运营成本。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并造成损害,即使经营者张贴“参观须知”等书面标语或警示牌,也不能免除相应的赔偿责任。小发也想提醒家长们看管好自己的孩子,多注意公共场所的安全。
供稿:民三亭 冯玉耀 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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