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南京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情况通报:一年化解债务 320 余亿元
东莞长安律师获悉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万成源 通讯员宁发轩)10月12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南京法院破产审判工作(2023年7月-2024年8月)和典型案例小微企业破产保护。记者了解到,一年来,南京法院通过破产审判化解债务超320亿元,安置职工约2300人,盘活土地房产约170万平方米。
一年来,南京法院新受理破产案件3160件,同比增长23.87%;审结破产案件3005件,同比增长25.11%。其中,新申请案件1,691件,审结1,738件;新收实体强制清算案件325件,审结248件;新办破产主体案件1144件,审结1019件。
南京法院不断提升破产审判质量和效率,跑赢南京破产审判“提速”。破产实体案件平均结案周期212天,同比增长19.69%。简易审理案件平均和解周期为100天,适用比例较上年提高近20个百分点。
从行业分布来看,进入破产程序的债务公司主要分布在科技创新与技术服务、传统制造、建筑安装、商业服务、生活服务等行业,合计占比约74%。
从审结的破产主体案件债务规模来看,5000万元以下的案件比例占案件总数的90%。多数企业债务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较弱,具有小微企业特征。这也反映出陷入困境的小微企业寻求破产制度救助的强烈需求。
据介绍,南京法院秉持绿色破产理念,推出破产审判标准、政院联动机制、管理人行业指引“三位一体”绿色破产模式。灵活运用小微企业破产保护机制,通过和解重组挽救30余家企业。同时,清理“僵尸企业”绿色通道已畅通,今年已快速清理近150家“僵尸企业”。此外,依托南京法院“4+3”专业法庭矩阵,加强专业审判协作,共享专业领域审判资源,提升“治病救企”的专业能力。
>>小微企业破产保护典型案例
旅游企业陷入困境,挖掘资质价值快速“重生”
旅游公司成立于1998年,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是江苏省为数不多的获得文化和旅游部许可经营国内、出入境旅游及台湾游的企业之一。代理亚洲、欧洲、美国、澳大利亚等地区签证办理,在旅游行业享有较高的品牌价值和市场认可度。连续多年被评为“五星级旅行社”、国家级“3.15诚信体系单位”。受多种因素影响,公司近年来业务停滞,资金链断裂,导致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经营困难。
2024年3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某旅游企业破产重整案。公司名下仅有少量银行存款、存货、对外应收账款。其最重要的资产是完整的旅游经营许可资质,但很??难通过评估确定其价值。为此,法院指示管理人多次走访旅游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详细了解当前旅游市场状况以及债务企业持有的旅游资质的价值。结合近期业内多方收集的具有类似境外旅游资质的企业收购情况,本案综合考虑债权公司的品牌价值、历史经营状况以及旅游资质的稀缺性,通过公开引入重组投资者招聘。
2024年7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债权人会议表决后,依法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 2024年9月,重组计划提前两个月实施,实现了公司的快速重生。
据介绍,该案例是精准识别小微企业重组价值实现快速重生的典型案例。在确定营业执照资质资产价值时,参考相应行业市场状况、行业前景以及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专业人士的意见,合理确定价值,实现企业快速重生,债务显着改善还款率。
保留原有生产团队,新材料公司完成重组
某新材料科技公司经营项目包括新材料研发、金属制品生产、加工、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经债权人申请,六合法院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司现有一般债权人23名,一般债权金额超过6000万元。其主要资产为工业用地、厂房及设备。
经现场走访发现,该公司资产租赁后,承租人多年来一直正常生产经营,部分投资者已向管理人表达了投资意向。当地政府也积极支持公司的振兴和??救助。鉴于公司经营状况,管理人与承租人签订了非定期租赁合同,保留原有的生产能力、生产团队和经营模式。
经公司股东申请,法院依法裁定将公司转入破产重整程序。在产业政策的支持下,投资方最终同意在初始投资计划的基础上增加相应投资金额参与破产重整。 2022年7月,六合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终止重整程序。
据介绍,该案是依靠政府与院院联动机制,充分发挥重整制度职能,依法保护小微企业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 。破产过程中,我们加强了对公司残值的认定,保留了原有的经营模式和生产团队,增强了意向投资者重组的信心,实现了资产保值增值,将普通债务偿还率从10%提高到了10%。 31%。
健身房破产清算,方便股东与债权人沟通和解
一家体育产业发展公司成立于2013年,经营连锁品牌健身房。由于其自身管理不善,发生了大量诉讼和执行案件,涉及会员退款、劳动争议等诸多纠纷。债务金额超过100万,债权人超过130人。
由于该公司是轻资产企业,如果健身器材设施被“分割”,会员客户等普通债权人获得的赔偿几乎为零。秦淮法院裁定受理公司破产清算后,指导管理人积极与公司股东、债权人沟通,改善公司与债权人在破产案件审理中的配合。股东最终通过自筹资金主动与债权人和解。
2023年7月,法院根据债务人申请,裁定公司和解。 2023年8月,法院裁定承认和解协议,终止和解程序。 2023年10月,和解协议完成,会员成功收到部分退款,一般债权人和解率在同类健身机构破产案件中处于较高水平,解决了100余件积压执行案件。
据介绍,该案是医疗健康行业小微企业破产案件中高效解决、快速执行的典型案例。法院引导管理人搭建与各方当事人的沟通平台,主动向债权人宣传破产法理念,消除会员对企业破产的抵触情绪,最大限度帮助会员客户退还费用,充分体现了破产管理人的价值。破产和解制度。
陶尚工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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