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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一律所涉刑案被警方查封,负责人及律协回应,律师行业震动

时间:2024-10-15 00:07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长安律师获悉

近日,一则“湖北一律师事务所刑事案件被警方查封,负责人及律师协会回应”的消息震惊法律界,以至于9月10日晚张贴的查封传遍全国法律界次日锁仓。

我之所以感到震惊,是因为过去法律职业涉嫌刑事责任。即使律师事务所领导涉案,也只是追究个人刑事责任。这一次,整个律师事务所被查封,是十二名执业律师。律师事务所。更令人震惊的是,据网友透露,另一家律师事务所也因同样问题被警方查封。有网友质疑,究竟是什么案件让警方如此迅速果断,甚至不顾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去办理其他案件?

无独有偶,同期9月13日,澎湃新闻从北京东城警方获悉,东城经侦支队近期成功侦破了一系列律师参与共谋的涉嫌虚假诉讼的重大案件。 (详情见《北京警方破获一起律师与犯罪嫌疑人合谋捏造纠纷的虚假诉讼案》)该案中,多名犯罪嫌疑人相互勾结,共同串谋,采用假结婚、假离婚、并利用法院虚假借贷关系实现司法调解。 ,然后执行目的。

警方梳理了与案件相关的十多起诉讼,涉及东城、大兴、丰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等法院。 “令人意外的是,执业律师尹某也在其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他明知是假的,还为谢某提出了很多建议,最终被办案人员发现。”

据说只能发生三件事,但9月12日,同一时间,《红星新闻》还报道了一篇文章《广西桂林市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主任被判有罪的始末》诈骗”,称律师被追究刑事责任。频频爆发,这也太过分了吧?

有网友询问严宇军对此案有何看法。他在报道中看到,“2022年7月,燕山区监委正在办理燕山区人民法院原执行院长刘军涉嫌违纪违法一案。经查,时任桂林市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主任、广西七星律师事务所主任的段华涉嫌违法线索,对段华立案。刘军供述,段华感谢他在上述行刑案中提供的帮助,并给了他20万元。段华曾承认给刘军3万元好处,后来又声称“受贿罪”是捏造的案件。

此外,同期不时引起社会关注的是,各地省级司法厅、局官方网站均隐匿已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律师姓名,仅显示法院刑事立案号码。查到,但找不到相关判决书。简易撤销律师执业资格行政处罚决定书。涉案律师涉案的犯罪行为,除了常见的危险驾驶犯罪外,还包括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诈骗罪、受贿罪、虚假诉讼罪等,种类繁多。

正如昨天《律师的经济风险:近年来律师事务所“百万元以上”赔偿案件频发》中提到,由于经济不景气,律师行业业务量萎缩,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数量也随之减少。从事法律行业的员工已有多年。由于人数急剧增加,加上律师行业是最接近“赚钱之道在刑法”的行业,对于那些急于接案的律师来说,却陷入了匮乏的境地。案源之多、面对客户的无理要求、对狭隘的诉讼地位感到痛心、日益激烈的行业竞争与抵制非法执业带来的暴利诱惑之间的关系才是对个人选择的真正考验。

律师被称为“田里的律师”,不仅要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而且要有“受他人委托,忠于皇帝”的职业要求。他们不仅拥有国家赋予的执法权、司法权,而且还拥有社会公众所具备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某些特殊的职业福利。有人将律师比喻为“这是一个距离寺庙最近的行业,也是一个距离世界最近的行业”。

基于上述职业特征,有的律师自诩为“法律的代言人”、“正义的化身”,也有的律师自诩为“合法商人”、“法律与人民的旋转门”,他们根据自己的选择制定一个模型。所谓的专业学校,比如技工学校、红顶学校、江湖学校、掺和学校、营销学校等等。在过去几十年经济高速发展和法治不断推进的过程中,各大学校和睦相处,耕耘着自己的赛道,获得了不同的社会群体的认可,赚取着自己风格的收入。

然而,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近年来大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行业内部竞争急剧加剧。各大法律专业院校都面临着职业发展乃至生存的压力。过去学校之间明显的区分正在不断被打破。尤其是随着律师事务所等各类商业资本的侵入,律师事务所经营的商业化程度越来越强烈,留给律师在“静谧时光”追求理想的空间越来越小。

近年来,法律行业接连发生了一系列贿赂司法人员的案件。其中大多数都被忽视而没有进行后续治疗。事实上,它们暴露了法律行业监管乃至执业环境的乱象,也被很多从业者乃至社会公众看到。所谓法律界的领军人物,并不像宣传的那样“法律第一”、“规则第一”。

无论是涉案当事人“背刺”自己的律师,主张赔偿经济损失,还是各方势力频频向管理部门投诉律师,甚至司法机关直接追究律师刑事责任,这些都在冲击着法律的公正性。以律师职业为代表的职业。人的社会形象也让行业从业者感受到职业环境变得越来越艰难。

试想,如果执业群体内部存在大量以违法执业、违法执业为手段承办案件的律师,那些仍然坚持用正常渠道推销自己、一步步沟通的律师又会怎样呢?与执法司法部门并肩作战,依靠律师专业赢得客户的信任?找到地方了吗?说白了,法律行业已经到了刑事案件频发的地步,本质上是行业日常竞争无序、管理失控造成的。

就像上面提到的那些向律师和司法官员行贿数十万美元的人一样,为什么还允许他们留在法律队伍中呢?违法情况处理不力会产生怎样的示范效应?会不会出现劣币淘汰良币的反向淘汰? ……一些律师已经抱怨:很多靠欺骗的律师,甚至是假律师,已经比专业、真正的律师更受欢迎。

可以预见,如果这样的管理模式不改变,在竞争日益激烈的行业环境下乃至未来,律师非法执业的现象和司法案件,无论行业法律、纪律和行业整体形象,都将受到损害。继续 将会继续出现。

长安镇律师?敬请于评论区发表高见,并对本文予以点赞及转发,以助广大读者把握法律与正义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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