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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动酿大祸的刑事案件分析
时间:2024-08-25
【转载】
东莞长安律师
刑事案例
案例:刘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起诉。刘某在与他人发生争执时,一时冲动将对方打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说法:
长安镇交通律师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刘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法院鉴于刘某有自首情节,且积极赔偿受害者的损失,取得了受害者的谅解,
长安律师
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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