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中介赚了房屋报价差 能否要求返还?
时间:2024-05-13 【转载】
买家以51.8万元买下商品房,事后却得知原房主报价为50.8万元,是中介赚取了1万元差价。买家能否要求中介返还中介费和差价?
基本案情
2023年初,郭某在某中介公司出售的房源信息里看中了一套住房。中介公司带其看完房后,郭某便委托中介公司代为与原房主谈价,而后中介公司告知郭某,称原房主最低售价为51.8万元。次月,中介公司分别与郭某和原房主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郭某向中介公司支付了中介费8000余元。同年4月,郭某偶然从原房主处得知,其委托中介公司出售房屋时,约定委托出售价格为50.8万元,高出该价格的差额部分作为中介费用。
郭某认为,中介公司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损害其个人利益,并在之后多次与中介公司业务员及负责人进行交涉,要求退还购房差价,中介公司均表示拒绝。故郭某诉至法院,要求中介公司退还中介费及购房差价。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房产中介从事中介活动负有如实报告义务,应当如实向买卖双方披露有关交易信息,促成交易,不得弄虚作假,损害委托人利益,更不得收取除合法佣金以外的任何费用。中介公司利用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的机会,故意隐瞒与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从而赚取房屋交易差额利益的行为,缺乏基本的诚信,违背中介人员应有的职业道德,违反中介人员的如实报告义务,损害了委托人利益,扰乱了市场交易秩序。
本案中,中介公司即使与卖方约定将高于底价的部分作为中介服务费,亦应如实向买卖双方坦言真实信息。最终,在法庭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中介公司当庭向郭某返还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