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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闽侯:帮助6名劳动者追回社保损失16.9万元
时间:2024-05-05 【转载】
福州日报讯(记者 张铁国 通讯员 黄颖)为节省成本,闽侯一家企业没有为6名员工办理“五险一金”。近日,闽侯县检察院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通力合作,为他们追讨社会保险损失等约16.9万元。
李女士于2020年11月进入闽侯一家模具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2022年3月,李女士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由于她身体较好,也想继续工作,双方实际形成劳务关系,直至今年3月才终止。她办理退休手续时发现,公司没有给她办理“五险一金”。在该公司,像李女士这样未办理“五险一金”的还有5人。
今年3月,6人向闽侯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第一时间将线索移送至县检察院。双方组成联合办案小组,启动“检察支持”+“仲裁调解”程序,多次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6人与公司达成和解。检察官还对企业存在的用工风险作出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