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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终止的情况有几种

时间:2022-07-18  【转载】

1、自然终止


自然终止是指因保险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这是保险合同终止的最普遍、最基本的原因。


2、因保险人完全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而终止


这一情况是指保险人已经履行赔偿或给付全部保险金义务后,如无特别约定,保险合同即告终止,即使保险期限尚未届满,合同也告终止。


3、因合同主体行使合同终止权而终止


这一情况是指合同主体在合同履行期间,遇有某种特定情况,行使终止合同的权利而使合同终止,而无须征得对方的同意。


4、因保险标的全部灭失而终止


这一情况是指由于非保险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灭失,保险标的实际已不存在,保险合同自然终止。如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被保险人因疾病而死亡,就属于这种情况。


5、因解除而终止


解除终止是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尚未届满前,合同一方当事人依照法律或约定解除原有的法律关系,提前终止保险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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