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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股权的分法给谁股权?

时间:2022-05-03  【转载】

首先,对企业核心竞争力以及构成核心竞争力环节的人力资源的判断,是我们思考股权激励方案的基础。


  但企业对这一点的认识,往往是不准确的。有的企业“评选”出企业创业元老给予股权,有的仅根据管理团队的级别、员工就职年限来给予股权。


  还有的企业,实际上是对一些薪酬已超过行业标准的高管,没有和构成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骨干匹配。例如,某软件企业原计划给予负责软件销售的副总裁大量股权。但经过我们的调查发现,得益于企业开发的软件在相关市场上的强势地位,负责销售的副总裁其实已经获得超过同行的薪酬和奖金收入。而真正软件研发核心人员的薪酬水平却落后于同行,如果不进行股权激励,就存在着人才流失的严重隐患。


  其次,企业应该预留一定的股权激励空间。


  在对企业现有管理团队进行评价时,有可能发现企业存在人才短板。这涉及到引入新团队成员,以及现有团队是否需要替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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