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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否认亲子关系13年,女方无奈带子走上维权路

时间:2021-12-14  【转载】

近期,广西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裁判的一起抚养费纠纷案,经二审维判,判决父亲一次性支付小孩43万元抚养费的结果,给了那些“不愿负责”的父母一个明确的回答。

  男子否认亲子关系13年,女方无奈带子走上维权路

  2007年,男方陈某与女方周某同居生活诞下一女孩,后二人因感情不合分手,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十三年过去,女孩一直由周某独自携带抚养,期间周某多次向陈某索要小孩抚养费,陈某均以女孩“不是自己亲生小孩”为由拒绝。当前,女孩已到了上初中的年纪,日常学习生活开销逐渐增大,周某独自抚养经济上捉襟见肘,无奈之下,周某只好带上孩子走上法律维权路。

  2021年1月,周某和孩子将陈某诉至法院,诉请法院依法裁判陈某按3000元/月的标准,一次性支付女孩出生至18周岁全部抚养费共计64万多元。法院立案后,周某向法院提交了《出生医学证明》、陈某财产和收入清单等证据材料。

  “不熟识、不鉴定、没有钱”男子庭上“否认三连”

  2021年5月,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如期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庭审中,双方就亲子关系、抚养费等问题,各执一词。

  女方周某诉称,小孩是其与男方陈某共同生育的非婚生子女。二人于2000年认识并开始同居,2007年小孩出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中明确记叙小孩父亲系陈某,但陈某一直否认与小孩存在亲子关系,且拒绝支付抚养费,也从未探望和照顾过小孩,为证实陈某是否是小孩的父亲,周某愿意携带小孩配合与陈某进行亲子鉴定。

  陈某作为小孩的父亲,名下拥有数十家连锁酒店和数套房产,却一直逃避履行抚养义务,为了小孩日后的健康成长和抚养费的顺利给付,请求法院判令陈某一次性支付小孩出生至18周岁全部抚养费。

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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