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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类重大暴力犯罪,受害人可以‘无穷防卫’。”《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三款划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峻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不属
“不外,一旦加害人终止犯罪,‘无穷防卫’也随之失效。 ”法官表示,如在本案中,小李追击逃走的3人并将其重伤,或在加害人倒地后继承对其攻击导致死亡,都应归于“防卫过当”,由于此时加害人已无法继承犯罪行为。
普通“合法防卫”的限制前提较多,必需在知足合用行为、侵害程度的两大条件下方可生效。但在6类正在进行中的暴力犯罪中,受害人针对加害人采取何种防卫行为都不外分。
“针对6类重大暴力犯罪,受害人可以‘无穷防卫’。”《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三款划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峻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可“无穷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