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毒品危害人民生命与社会治安
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1、原告米媛与被告戈杰自愿离婚;2、婚生女戈杭、戈妮暂由原告米媛抚养,被告戈杰暂不支付抚养费。
原告米媛与被告戈杰1999年12月份经人先容熟悉,第二年2月在一起同居,2004年4月14日补办结婚登记手续。长女戈杭12岁,二女戈妮9岁。因为夫妻双方性格脾气不和,婚后不久就争吵不休,在一次大吵之后被告戈杰离家出走就与家人失去联系,直到2010年才得知被告戈杰在外贩毒被抓。
法官点评: 毒品危害人民生命与社会治安,但愿每一个人珍惜生命阔别毒品,不要为了一点点小钱,就丧失自己的良心去贩毒卖,这样既毁了自己,也祸害了家庭。
丈夫戈杰离家出走后不走正道,贩毒被抓被判无期徒刑,妻子起诉离婚获支持。
案件受理后:法官考虑到原告米媛与被告戈杰的实际情况,到被告戈杰家向其父母、孩子了解情况;到公安机关查明情况,打电话到云南省昆明市监狱九监区了解情况,于2003年3月份法官带着原告米媛来到其丈夫戈杰关押的地方,法官给双方做思惟工作,被告戈杰说:“你跟我这么多年没有过上一天好日子,真对不起你,请原谅”。现在被告戈杰被判无期徒刑关押在云南省昆明市监狱九监区。原告米媛以为被告戈杰的作为和长期分居糊口已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因此提起诉讼,哀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与被告戈杰离婚。 2013年3月份云南省鲁甸县龙头山中央法庭依法合用简易程序,在监狱对这起离婚纠纷案件进行调解,夫妻双方在法官耐心细心劝解下,十四年的夫妻感情缘分已尽终极画上了句号。
。 3、被告戈杰当场保证在监狱一定好好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