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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转卖被查封财产 “老赖”获刑8个月

时间:2018-10-17  【转载】

本报讯 (记者 安海涛 通讯员 陈海英)欠钱后非但不还,还擅自转卖被法院查封的财产。近日,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对一起转移、变卖法院查封的财产案件作出判决,被告人刘某犯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2016年5月23日,同安区法院依法受理了叶某与刘某及其经营的厦门某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次日,叶某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法院作出民事裁定,对厦门某科技有限公司的财产进行保全。之后,该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刘某及厦门某科技有限公司同意于2016年9月30日前分两期偿还叶某借款人民币10.1万元及利息。然而,刘某并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随后叶某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院干警发现之前保全查封的5台机器设备已经全被刘某非法处置。

  法院查明,刘某明知涉案的机器设备已被法院查封,并且法院指定自己作为保管人,同时告知了自己作为保管人的必尽义务,仍然知法犯法将这些机器设备私自处分转移给他人,其行为涉嫌犯罪, 2018年5月27日法院将刘某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调查。7月5日,刘某在厦门市思明区某小区内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日前,同安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刘某涉案的案件,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非法变卖已被人民法院查封的财产,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被告人刘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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