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老板拖欠工资11万 拒不支付玩“失踪”获刑
时间:2018-09-07 【转载】
中国法院网讯 (党泽猛) 火锅店老板经验不善,拖欠员工工资11万,拒不支付“玩失踪”,最终被警方抓获,获刑受罚悔不当初。近日,陕西省城固县人民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冷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冷某在汉中城固经营一火锅店,自2013年8月起,便以经营不善等理由,开始拖欠员工工资。2013年11月底,冷某以外出借钱为由离开城固,逃匿到广东省,并更换电话号码。2013年12月,冷某经营的火锅城停止营业,共拖欠27名员工工资共计11万元。后火锅店员工将其投诉至城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城固县人社局),城固县人社局经查证,于12月18日依法在其经营的火锅店门口张贴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冷某于五天内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其一直未履行决定书要求。2018年5月,被告人冷某在广东省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冷某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在经营餐饮业期间,不按时支付员工工资,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关规定,对其作出以上判决。